威海市将医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
发表时间:2011-8-11 点击数:372
近年来,威海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工作,将新农合制度建设、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、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到位情况等纳入市委、市政府对各市区(开发区)党委、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。
7月19—22日,按照市考核办统一部署安排,市卫生局、财政局对全市2011年度上半年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项考核。考核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,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2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、2处镇卫生院、2处村卫生室进行现场考核,考核内容包括2011年度新农合实施方案执行情况、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、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、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等。市考核办将考核结果通报反馈至各市区(开发区)党委政府。
通过此次考核看,上半年全市卫生工作进展顺利。全市新农合工作持续稳定发展,实现全覆盖,年人均筹资标准达到285元,其中个人缴费50元,各级财政补助235元,住院封顶线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大幅提高,支付方式改革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全面推开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稳步推进,在城市和农村,分别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、村卫生室为服务主体,全面实施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,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趋向均等化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顺利实施,各市区、开发区继续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、农村妇女孕前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3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。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开,各市区、开发区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,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,并实行零差率销售。全市积极完善财政管理体制,加强部门沟通合作,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,均按要求将半年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,保障了基层医改任务顺利推进。
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,市考核办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,确保年终考核能圆满完成医改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。